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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信息

商城说明 > 网店信息 > 免责信息

第八条 您授予的许可使用权、隐私条款及保密协议等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不可撤销地授予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及其平台合作方下列权利:

8.1对于您提供的资料,您授予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及其平台合作方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及其平台合作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 

8.2 数据使用及信息授权

A)商户同意不对央联万贸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央联万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央联万贸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B)为推广商户店铺或其商品,央联万贸可在商户参加央联万贸官方举办的市场活动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等)对外公示商户店铺的活动总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

C)商户在此免费许可央联万贸以推广相关商品和/或相关品牌为目的,可在央联万贸相关展示推广页面对商户公示于其央联万贸店铺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商标、logo、文字、图片等)进行复制(如在多客户端同步展示)、修改(如为适应移动端视觉体验进行微调)、改编(如增加平台整体活动设计元素)、翻译(如为满足海外买家的浏览需求进行翻译),并有权对上述权利进行再授权。

D)央联万贸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变更不会影响商户在此协议下的权益,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户。

8.3 隐私

尽管有第8.1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但基于保护您的隐私是央联万贸电商平台的一项基本原则,为此平台还将根据网站公布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央联万贸电商平台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8.4 保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秘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因对方书面同意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用户的违约及处罚

9.1 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一)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

9.2 违约处理措施

9.2.1 信息处理

您在央联万贸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央联万贸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或对您的商品进行下架、监管。

9.2.2 行为限制

您在央联万贸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央联万贸平台上实施但对央联万贸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央联万贸依据相应规则对您执行账户扣分、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央联万贸可查封您的账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9.2.3 账户处理

当您违约的同时存在欺诈、售假、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时,央联万贸平台会移送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理。

9.2.4 处理结果公示

央联万贸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央联万贸平台上予以公示。

9.3 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自平台可控的您的资金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平台可控的您的资金余额或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委托央联万贸使用自有资金代您支付上述款项,您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央联万贸的全部损失。

您同意央联万贸自平台可控的您的资金中划扣相应款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如您资金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央联万贸及/或关联公司可直接抵减您在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9.4特别约定

9.4.1 商业贿赂

如您或您的雇员、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企业等向央联万贸或央联万贸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交往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若央联万贸依据第三方举报、商户店铺经营情况等合理判断您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央联万贸可对您采取店铺屏蔽、店铺监管等限制性措施;商户的商业贿赂行为一经确认,央联万贸有权立即解除与商户的所有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向商户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额,违约金以规则为准,赔偿额以央联万贸因该贿赂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为计算依据。

9.4.2 关联处理

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央联万贸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央联万贸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央联万贸及/或其关联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央联万贸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第十条 链接

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可提供其他第三者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平台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11.1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注册成为央联万贸平台用户,并接受央联万贸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央联万贸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央联万贸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央联万贸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央联万贸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央联万贸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11.2 通知的送达

央联万贸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央联万贸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央联万贸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央联万贸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2.1 协议的变更

央联万贸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央联万贸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央联万贸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12.2 协议的终止

12.2.1 通知解除

商户和央联万贸平台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但商户向央联万贸承诺了保底交易额和/或保底软件服务费时,在保底交易额未达成或保底费用未结清前,商户不得行使单方解约权。如商户通过在线点击“确认退出”按钮申请终止本协议,则商户的店铺将立即进入“监管”状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户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访问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十五天(15)后本协议终止。

12.2.2 单方解除、自动解除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A)在满足央联万贸网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B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C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央联万贸平台服务,且符合央联万贸网终止条件的。

出现以下情况时,央联万贸可以本协议第八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A)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央联万贸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B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央联万贸依据央联万贸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C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央联万贸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央联万贸依据央联万贸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D您的账户被央联万贸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E您在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F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发生下述情形时,除协议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将自动解除:

A)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合作的程度;

B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央联万贸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符合的,本协议将在相应的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

C商户保证金不足额,且未能自行补齐,经央联万贸催缴后仍未能在指定时间内补足;

D商户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E商户在超过九十(90)天的时间内未以央联万贸服务账户及密码登录央联万贸的。

商户单方终止在使用央联万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内容)的过程中,如商户或商户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业务负责人等实施了下列的行为之一,则央联万贸有权立即终止商户继续使用央联万贸的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商户于央联万贸开设的所有店铺),央联万贸及央联万贸各关联公司亦可终止与商户的任何合作关系并不再开展任何商业合作:

A)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央联万贸商业声誉的商业贿赂行为;

B)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央联万贸商业声誉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

C)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央联万贸商业声誉的行为。

12.2.3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央联万贸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本协议终止后,央联万贸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您留存于央联万贸平台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央联万贸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央联万贸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针对商户的处理:您理解并同意,您与央联万贸电商平台的合同关系终止后:

a)平台有权继续保存您的央联万贸有权保留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记录,如商户在协议终止前在央联万贸网络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的行为,央联万贸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b)央联万贸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商户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户或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商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在协议终止前因商户行为所导致的赔偿和责任须由商户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c)您在使用服务期间因使用服务与其他用户之间发生的关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其他用户仍有权向您主张权利,您应继续按您的承诺履行义务。如商户已上传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的,央联万贸可在协议终止时删除相关商品信息;商户已与买家就某商品达成交易的,央联万贸可不撤销该交易,但可将协议终止情况通知买方。

d)商户店铺将在央联万贸确认终止本协议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商户在进入退出流程三十天(30)内可且仅可使用其央联万贸账户处理交易纠纷及与央联万贸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e)如在协议期内,非因商户违约或过错导致本协议终止的,商户可凭央联万贸就本协议开具的发票原件(如已开具)及退款申请要求央联万贸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至商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他情况下协议发生终止时,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将直接充抵商户应缴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f)本协议终止后,商户同意央联万贸可将商户的央联万贸账户余额止付30天,用于解决协议终止后的履约纠纷或对消费者、第三方的维权进行赔付。

g)商户如对央联万贸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有限责任

13.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

央联万贸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央联万贸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三)在央联万贸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13.2有限责任
  a)央联万贸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您在开通央联万贸服务前已充分了解央联万贸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央联万贸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您承担责任。

b)因央联万贸须向数量庞大的商户提供服务,且服务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您认可央联万贸仅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您的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且金额以您缴纳的服务费用为限。

c)使用央联万贸下载服务或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您的独立判断并由您自行承担可能对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

d)央联万贸依法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央联万贸并不承担责任。

e)央联万贸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交易磋商及获取与交易相关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央联万贸成为您在央联万贸上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央联万贸仅提供软件服务,不对您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f)您授权央联万贸可代您对买家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并承担赔付责任。当央联万贸代您向买家进行赔付时,您认可央联万贸以非专业或普通的注意义务对交易纠纷进行的判责及判责结果,如最终证明央联万贸判责有误或赔付金额过高,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买家追偿,不向央联万贸追责或主张任何权利。

13.3 海量信息

央联万贸仅向您提供央联万贸平台服务,您了解央联万贸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鉴于央联万贸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央联万贸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的信息,无法逐一审查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及/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对此您应谨慎判断。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4..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的商业惯例和()行业惯例。 

14.2您认可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发布的《平台总则》、《交易细则》、《隐私声明》、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您认可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细则、协议等各类文本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所有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细则、协议等文本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您与央联万贸电商平台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佣与被雇佣或特性授权与被授权关系。 

14.4 您同意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因经营业务需要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力义务就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而无须再通知予您并取得您的同意。 

14.5因本协议或央联万贸电商平台的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 

14.6本协议取代您和央联万贸电商平台(含平台合作方)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倘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条款应被撤销,而其余条款应予遵守和执行。  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央联万贸电商平台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央联万贸电商平台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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